索 引 号 | 01425812-5/2018-00015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4-02 |
标 题 | 关于调整连岛街道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调整连岛街道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调整连岛街道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街办发〔2018〕12号
关于调整连岛街道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
由于人事变动,拟对连岛街道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希望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组 长:李 慧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永川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州湾分局局长
倪 潮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杨雪波 连岛街道财政所
顾 东 连岛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牛晔犁 连岛街道人口、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
谭广军 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委会
陈学勇 连岛街道东连岛村村委会
范守玉 连岛街道沙湾村村委会
胡 杨 连岛街道大路口社区居委会
黄海玲 连岛中心小学校长
顾晓华 连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食安办,倪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殷静同志为创建联络员。
连岛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