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2-5/2015-00008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5-05-26 |
标 题 | 关于对连岛街道村(居)进行财务收支检查的通知 | ||
文 号 | 连街办发〔2015〕1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对连岛街道村(居)进行财务收支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连岛街道村(居)进行财务收支
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连云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街道村(居)2012-201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各村(居)本级财务收支;各村(居)创办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
2、检查重点。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3、检查实施部门:连岛街道财政所、连岛街道农村经济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4、检查实施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12月30日。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