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215/2021-0001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岛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06-24 |
标 题 | 关于立即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 ||
文 号 | 连街办发〔202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村、社区,各驻岛单位:\r\n为深刻汲取湖南郴州“6.1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和湖北十堰 “6.13”燃气爆炸事故惨重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先后印发的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知精神,决定立即开展我街道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通知如下:\r\n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立即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驻岛单位:
为深刻汲取湖南郴州“6.1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和湖北十堰 “6.13”燃气爆炸事故惨重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先后印发的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知精神,决定立即开展我街道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
时值建党百年庆典前夕,做好房屋安全保民生、保稳定意义非凡、责任重大。各村居、单位安全管理条线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6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部、省文件通知精神,迅速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夏季汛期和全年无事故,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排查与治理
各村居、驻岛单位要本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组,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城市既有建筑安全普查工作,参照住建部下发的“城市既有房屋检查要点”,有重点地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括公共建筑、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改建扩建(改变使用功能、二次装修、拆改结构、加层、夹层、下挖地坪等)及结构安全隐患情况等;及时做好汛期房屋安全的紧急检查,尤其是城市低洼、临河地段和老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要确保D级危房不住人、不使用,对已经撤出的危房,采取有效封闭手段,防止人员回迁。
三、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居、驻岛单位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对住房安全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提高应对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7月10日前,各单位每日下午3点前报送本辖区内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后续7至12月每月5日前报送。
(联系人:杨九宽;联系电话:82600277)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连岛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
是否召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 | 是否印发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文件 |
是否成立工作专班 |
是否制定方案 |
是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 |
是否落实值班值守 |
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 |
成立督查检查组数量 |
已检查项目数量 |
已检查企业数量 |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数量 |
已整改的安全隐患数量 |
已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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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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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情况、面临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