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215/2024-00008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岛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
标 题 | 关于做好连岛辖区海水非法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街办发〔2024〕1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海上养殖秩序,保障生产航道畅通,维护海上航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按照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下发连区林海〔2024〕61号文件精神,现就清理海上非法养殖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连岛辖区海水非法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相关企业公司:
为规范海上养殖秩序,保障生产航道畅通,维护海上航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按照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下发连区林海〔2024〕61号文件精神,现就清理海上非法养殖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依法养殖宣传
各村居、各部门、相关企业公司要高度重视依法养殖宣传工作,以微信、短信、会议和安排专人当面告知等方式,向辖区内的养殖户进行专项宣传,通知辖区养殖户不得非法侵占生产航道、不得非法侵占村集体或个人等海域,对已侵占生产航道、侵占他人海域进行非法养殖的养殖户,要求于2024年9月15日前自行完成养殖设施的拆除清理。逾期未拆除的,将按无主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养殖户自行承担,同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日常巡查力度
各村居、相关企业公司作为养殖海域发包主体,要将防范海上非法养殖纳入重点工作,及时掌握所属海域海上养殖情况,及时发现侵占生产航道、侵占他人海域进行非法养殖情况,积极做好劝阻制止、普法宣教工作,并及时上报街道主管部门。街道渔政中队以定期、随机方式巡查辖区海域安全状况,对发现非法占用生产航道、非法侵占他人海域等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并按程序上报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
三、做好排查清理准备工作
近期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将对全区非法养殖情况进行排查摸底。为精准清理整治打好基础,请各村居、相关企业公司做好所属养殖海域的分布图、所属海域发包清单、安排1至2名熟悉养殖海域发包的人员、集中拆除清理非法养殖设施船舶及人员等准备工作,以保障集中拆除和清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