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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2-5/2013-00027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3-05-26
标 题 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连街办发〔2013〕2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二个、江苏省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市、区部署要求,结合连岛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发【2011】40号、苏政发【2012】112号文件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加快宣传平台和制度建设,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乡村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努力创建具有连岛特色的安全文化,为连岛街道经济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范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岛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同步开展。

  四、组织领导

  2013年连岛安全生产月活动由街道安监所、经贸服务中心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会、团工委、旅游公司等单位共同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宣传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

  6月1日起,在车站、学校、卫生院、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滚动字幕等。

  (二)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阶段(6月6日至6月19日)

  1、开展送安全文化进基层活动。街道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所属企业、学校、码头,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图版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直接向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帮助企业查隐患、堵漏洞、解难题。

  2、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为宣传重点,以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安全知识图版巡展、发放宣传单、开展咨询服务等直接面向辖区广大居民进行交流互动,向社会公众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教育引导,营造学科普知识,促安全发展,建文明社区的良好氛围。

  (三)应急预案演练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为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充实救援装备和力量,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及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四)其他重点活动

  开展具有连岛特色的宣教活动。工会、团工委和安监所要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 安康杯竞赛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在我心中平安校园安全文明家庭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思路,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点带面,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面向基层,面向员工,落实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好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自查自纠行动。通过普法和教育,查找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认识上有提升、在理论水平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广泛宣传,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实现双降、双控、一杜绝的目标,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让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连岛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