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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2-5/2020-00003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岛街道 发文日期 2020-01-22
标 题 关于印发《连岛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街办发〔2020〕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村(居)、部门、企事业单位: 《连岛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岛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企事业单位:

连岛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岛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2日

连岛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救援实战能力,促进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减化”要求,在继续推进危化品企业综合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低端落后企业淘汰力度,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运行质量。配合区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街道辖区危化品行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较大危险源得到进一步管控,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街道相关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组,街道各有关部门、村(居)、相关企业按职责分工,明确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202月开始,至2020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至20202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203月至20208月集中整治)。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2092020年11月)。总结经验成果,202011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街道安监所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和城镇液化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建立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社区(村)配合,20208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除,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社区(村)配合,20208月底前完成)

3、突出排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现实管理状况,排查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和隐患。(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社区(村)配合,20208月底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1、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根据公布的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高危化学品管理。(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派出所配合)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安监所配合区安监局履行属地职责)

3、加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力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存在下列六项问题企业的关闭力度: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设施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问题的;消防部门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其他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贸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20208月底前完成)

4、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检查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城管牵头,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5、巩固非法加油船、加油点、液化气站点等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建立完善辖区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巡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安全管理水平。(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0208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配合制定完善有关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加快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并做好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安监所及街道相关部门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和省有关部门新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严格作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管理,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专门监护人员、管控作业风险,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推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督促企业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承包商考核评估,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推进科技强安。推进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大力推进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准备的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工贸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安全标准化升降级机制,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安监所及街道相关部门配合区有关部门持续推进)

8、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诚信连云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平台,发布严重失信黑名单,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安监所及街道相关部门配合区有关部门持续推进)

9、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加强行政与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安监所及相关部门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20208月底完成

)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街道安监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充实管理人员,补充安监设备。(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020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直接作业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第三方监管,提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严格审查登记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推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020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严格执行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0208月底前完成)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安监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