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公益
索 引 号 58844370-9/2016-0001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海州湾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6-06-30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海办发〔2016〕5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海州湾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州湾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30日  

 

                               

海州湾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居民住宅小区小火亡人事故教训,全面消除居民住宅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根据《2016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黄桂海  海州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邓  峰  西墅边防派出所教导员

         董  慧  海州湾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顾光志  海州湾街道党工委组宣委员

          张春景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龚忠本  海州湾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胡希柱  海州湾街道安监所所长

          江尧明  海州湾街道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胡卫东  海州湾街道司法所所长

          陈玉柱  海州湾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付红喜  海州湾街道民政办主任

          徐  敏  海州湾街道残联理事长

          李  伟  海州湾街道团委副书记

          鲍  峰  海州湾街道营山社区党委书记

          张志霞  海州湾街道海棠社区党委书记

          王建萍  海州湾街道棠梨社区党委书记

          卢士叶  海州湾街道大港社区党委书记

          汪卫兵  海州湾街道西墅村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春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忠本、周娜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村)委会、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四、职责分工

  全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小区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工负责,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街道综治办、消防办、安监所、派出所共同参与,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一是召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开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检查治理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 9月 10日)一是各社区、单位要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由消防办、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村居网格巡查员及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街道消防办对各小区开展消防训练,并重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车主进行宣传教育演习和行为劝导。二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或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 7月11 日至2016年9月15 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社区、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街道消防办组织督查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