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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844370-9/2019-0000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海州湾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9-03-06
标 题 关于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海办发〔2019〕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平稳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以及摸清资产实存状况,现决定对街道办事处的全部固定资产予以清查,为此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平稳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以及摸清资产实存状况,现决定对街道办事处的全部固定资产予以清查,为此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 崔久勤

  :   慧、付红喜

  : 宋德恒、陈玉柱、胡海霞、吕彦臻、张瀚文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德恒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资产清查目标和管理制度要求拟定资产清查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指导、督察、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决定资产清查工作中的特殊问题审核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1201936日为清查登记核实汇总阶段。

2201936日上报街道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附件: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01935     

 

 

附件

 

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为了平稳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以及摸清资产实存状况,现决定对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的全部固定资产予以清查。

一、清查依据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

32018 1 1 日起施行的《政府会计准则》;

二、清查实施

1、清查基准日:201936

2、清查范围:海州湾街道办事处的全部固定资产

3、成立清查小组;

4、监盘人:连云港陇海会计师事务所

5、实施时间:201936日到201936日。

三、清查结果处置预案

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结果,由中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对于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出的盘亏损毁待报废的固定资产,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结转损益科目。

四、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核算模块

对于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出的在用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核算模块,为日后固定资产的管理、核算提供基础性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