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8844370-9/2018-0000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海州湾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3-03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海办发〔2018〕1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招商引资 绩效考核 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连海办发〔2018〕14号 签发人:崔久勤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招商引资
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海州湾街道商引资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已经海州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3日
海州湾街道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工作检查督促力度,促进街道招商引资开创新局面,特制订2018年海州湾街道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村、街道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责任落实、信息传送、协作控管3个方面。
1、责任落实。有具体的工作措施,完成下达的招商引资考核目标任务。
2、信息传送。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招商引资信息,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3、协作控管。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在相关环节进行控管,积极配合经贸办工作。
三、考核办法
1.被考核对象提供相关招引客商信息情况,按街道大目标考核办法执行,并计入街道年底目标考核分值。
2.被考核对象每新招引1个内资合作项目(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并形成税收后,加1分,并计入街道年底目标考核分值。
3.被考核对象直接利用外资(注册资金达10万美元以上)并形成实际到位资金,1个项目加10分,并计入街道年底目标考核分值。
四、考评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半年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考查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年终考核先由街道组织专门考评小组检查核对、计分,提出考评意见报主要领导审定。
五、奖惩标准
1.对社区、村和机关各部门,设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提供1条以上有效招商引资信息并招商引资成功的单位,经街道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评比后,决定贡献奖单位名额,奖励为2000元;每新招引1个内资合作项目(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并形成税收的或直接利用外资(注册资金达10万美元以上)并形成实际到位资金,经街道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直接评定为突出贡献奖,奖励2000元。
2.对招商引资具体人员(不含行政、事业人员),设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由街道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根据个人提供有效信息的条数和形成税收金额综合评选出前6名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1000元。
六、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街道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之前制定的招商引资相关奖惩、管理办法自行废止,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本办法即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