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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844370-9/2019-00011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8-05
标 题 海州湾街道关于开展红色传承家庭、尊老敬孝家庭、热心公益家庭、创文先锋家庭、文化 教育家庭和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连海办发〔2019〕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海州湾街道关于开展红色传承家庭、尊老敬孝家庭、热心公益家庭、创文先锋家庭、文化 教育家庭和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海州湾街道关于开展红色传承家庭、尊老敬孝家庭、热心公益家庭、创文先锋家庭、文化 教育家庭和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海州湾街道关于开展红色传承家庭、尊老敬孝家庭、热心公益家庭、创文先锋家庭、文化教育家庭和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

评选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进一步推进海州湾街道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牢记革命功臣,发扬光荣传统,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海州湾街道决定开展红色传承家庭、尊老敬孝家庭、热心公益家庭、创文先锋家庭、文化教育家庭和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海州湾街道范围内工作和生活的所有家庭,凡家庭成员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文明和谐,事迹突出,真实感人,有较好的社会示范作用,并符合评选条件,均可报名参加。

2.海州湾街道各单位、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可报名参加。

二、评选内容和标准

    1.红色传承家庭:传承部队红色基因,祖孙三代,辈辈当兵,继承和弘扬红色家风,勤奋俭朴,为人忠厚,待人有礼,信仰坚定,忠诚老实,廉洁自律、艰苦朴素,甘于奉献、严守纪律的优良作风等。

2.尊老敬孝家庭:恪守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善待老人,长期坚持赡养老人的义务;公婆媳、兄弟,夫妻等亲属间关系融洽,邻里间以诚相待,互相帮助,有矛盾能互谅互让,有困难能互帮互助。尊老爱幼,家和邻睦、团结友善等。

3.热心公益家庭:力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环保和社会公益事业,参加社区志愿活动,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绿化美化环境,自觉养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行为习惯;助人为乐好,志愿服务好等。

4、创文先锋家庭。健康意识强,有良好的个人、家庭和公共卫生可惯,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创文”工作,维护小区环境,保护社会资源和自然环境,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活动中,美化环境好,参与创建好。

5.文化教育家庭:积极参与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科学育儿,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必要的家庭文化用品和图书报刊,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各类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学习氛围好,文体康乐好。

6.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致力于为退伍军人服务,积极热情,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能够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等。

三、报名方式

海州湾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可报名参加或全科社工推荐。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18:00
联系电话:80582866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