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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844370-9/2023-00001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湾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8-31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结合我街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5号)和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苏民事〔2022〕17号)、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民事〔2022〕5号)、区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连云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区殡办〔2022〕2号)有关要求,制定《海州湾街道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31日

海州湾街道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5号)、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苏民事〔2022〕17号)、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民事〔2022〕5号)、区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连云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区殡办〔2022〕2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将“活人墓”治理与“住宅式”墓地、豪华墓地等整治结合起来,注重各项治理工作的关联性和有机衔接,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治理任务,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防增量与减存量并重,坚决纠治“活人墓”等乱象发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既往治理工作复查复核,主要查看是否摸排到位、是否整治到位、是否有新修建“活人墓”等情况。对复查复核出的问题要公开曝光,责令及时整改,拒不整改且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问责。尚未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任务的,要在既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情况核准核实,统一编号、分类立档、挂牌整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要悉心做好有关群众思想工作,向其讲清楚违法违规建墓的危害性和做好治理规范工作的益处,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二)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将亲属安葬至公墓,或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安葬亲属。各村社区要加大连云区殡葬管理政策宣传,要了解清楚各公墓售价和相关管理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引导去世人员家属,将其安葬至公墓,或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安葬亲属。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推行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安葬方式,推动公墓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各村社区要坚持疏堵结合,既要坚决治理“活人墓”、规范殡葬秩序,又要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满足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并为群众合法合理殡葬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

(三)深化殡葬习俗改革,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更加深厚的社会基础。各村社区要将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与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乡(街)、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在宣传殡葬改革、引导文明治丧、规范殡葬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殡葬陋习,践行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习俗。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2年8月19日前)

各社区、村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整治规范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整治规范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22年8月-10月上中旬)

各社区、村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活人墓”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和重点抽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每周上报《“活人墓”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10月12日前,要报送殡葬领域“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加强指导,督促整改(2022年11月中下旬)

街道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民政局反馈,推动解决;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12月底前)

各村社区经营主体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报告,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后将整治报告报送至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殡葬改革长效管理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做细做实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建立部门沟通会商、信息报送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统筹各领域执法力量,形成协同整治合力。发现重大疑难问题和相关线索要及时汇报至街道社会事务办公,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予以协调解决。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办。

(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宣传、文明办、公安、经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海、住建、文旅等部门协调协作,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民政、公安、经发等部门要强化综合监管责任。乡(街)、村(居)要履行属地责任,殡葬服务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成效。针对“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过程中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要综合施策,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整治法规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有部署、有指导、有落实。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包案、定期会商、约谈通报等制度,坚决防止整治中的形式主义,绝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

(四)注重舆情应对,做好正面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消除误解误读和群众疑虑。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防止负面炒作,对不实信息或恶意炒作的,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要建立信息报送共享机制,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舆情管控,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放大。同时,对整治规范以外的其他殡葬工作,要继续加强与主要媒体的沟通协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引导树立厚养礼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让正面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


附件:“活人墓”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部门(盖章)

县(区、板块)

经营性公墓中预售“活人墓数量”

公益性公墓中预售“活人墓数量”

农村老坟地中建设的“活人墓”数量

散坟中建设的“活人墓”数量


排查

已整治

排查

已整治

排查

已整治

其中硬化大墓、豪华墓数量

已整治

排查

已整治

其中硬化大墓、豪华墓数量

已整治



























分管领导:                               经办人:

说明:1. 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填写违规预售数量。2. 农村老坟地中填写违规为尚未去世的人员建设的坟墓数量。3. 散坟是指在公墓和农村老坟地以外建设的零散坟墓,填写为尚未去世的人员建设的坟墓数量。4. 老坟地和散坟中的“活人墓”,应单独填写其中硬化大墓、豪华墓数量。5. 所有数据为本轮排查整治掌握的情况,之前已整治完毕的不列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