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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844370-9/2023-00096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湾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7-12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海办发〔2023〕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社区、村,各部门:《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部门: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2日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做好连云港市“散煤治理”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街实际,特定制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精神,以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坚持生活污染控制,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狠抓散煤销售、运输和使用环节,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彻底解决散煤污染问题。

工作总目标:全面取缔7个社区(村)100户居民散煤取暖现象。

二、组织保障

为抓好“散煤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街道部门及相关社区具体实施,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湾街道“散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范月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久勇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秦爱红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付红喜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安生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焦自锋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倪叶倩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马平川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陆 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震  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程卫东  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陶苗苗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惠永冬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汪卫兵  西墅村村党委会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松泽  大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程 琪  观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潇潇  海棠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泽腊  棠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鲍 峰  营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 娜  海州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街道“散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龚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哲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调查摸底。2023年7月底以前,对集中整治范围内所有燃煤炉进行调查摸底。

2、发动宣传。2023年8至10月通过拉设条幅、设置电子广告屏方式全面宣传,以网格为单位,以网格员为责任人逐户上门,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户主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拆除现有的燃煤炉。

3、集中拆除。2023年11至2024年2月督促尚未完成拆除的燃煤炉户主主动拆除,对于拒不拆除的,由街道综合执法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强制拆除措施。

4、资金预算。为支持鼓励燃煤炉户主主动配合燃煤炉拆除工作,按每户1000元标准购买取暖替代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村)要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到散煤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各村居社做好各自辖区内的散煤整治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积极向业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整治工作对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3、加强督查考核。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对“散煤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治理进度缓慢、工作消极的村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