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8844370-9/2023-00096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湾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3-07-12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海办发〔2023〕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社区、村,各部门:《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部门: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2日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做好连云港市“散煤治理”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街实际,特定制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精神,以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坚持生活污染控制,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狠抓散煤销售、运输和使用环节,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彻底解决散煤污染问题。
工作总目标:全面取缔7个社区(村)100户居民散煤取暖现象。
二、组织保障
为抓好“散煤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街道部门及相关社区具体实施,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湾街道“散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范月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久勇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秦爱红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付红喜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安生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焦自锋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倪叶倩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马平川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陆 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震 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程卫东 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陶苗苗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惠永冬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汪卫兵 西墅村村党委会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松泽 大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程 琪 观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潇潇 海棠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泽腊 棠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鲍 峰 营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 娜 海州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街道“散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龚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哲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调查摸底。2023年7月底以前,对集中整治范围内所有燃煤炉进行调查摸底。
2、发动宣传。2023年8至10月通过拉设条幅、设置电子广告屏方式全面宣传,以网格为单位,以网格员为责任人逐户上门,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户主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拆除现有的燃煤炉。
3、集中拆除。2023年11至2024年2月督促尚未完成拆除的燃煤炉户主主动拆除,对于拒不拆除的,由街道综合执法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强制拆除措施。
4、资金预算。为支持鼓励燃煤炉户主主动配合燃煤炉拆除工作,按每户1000元标准购买取暖替代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村)要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到散煤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各村居社做好各自辖区内的散煤整治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积极向业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整治工作对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3、加强督查考核。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对“散煤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治理进度缓慢、工作消极的村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