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4-1/2020-00019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高公岛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7-06 |
标 题 | 关于印发《新时代高公岛街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高工委发〔2020〕5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新时代高公岛街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发〔2017〕14号),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苏发〔2018〕28号)和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新时代连云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连发〔2019〕29号),扎实推进高公岛街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结合我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以人为本,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动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全街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发挥产业工人在推动产业强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建设现代化海滨风情小镇、争当全街高质量发展领跑者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举措
(一)实施政治建设专项行动,引领产业工人争当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先锋
1.加强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产业工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深化“文明职工”“职工楷模”推选活动,引导产业工人投身高公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活动,建设街道职工服务中心,推动“新时代、新思想、新宣讲”活动,引导产业工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产业工人优秀典型,通过新媒体加大对产业工人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诚信守法,增强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
2.加强党建创新。深化党建带工建“三创争两提升”行动,实施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行动,促进劳模和产业工人提升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注重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比例。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产业工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党建资源整合,发挥基层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产业工人先进性。
3.加强制度建设。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推荐产业工人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人选。制定和实施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产业工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建立完善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广劳资互谅、共谋发展的“建设型”职代会,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劳动者权益公开,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产业工人意见,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产业工人代表有序有效参与公司治理。
4.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产业工人的先进事迹和为企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发挥好劳模、工匠、技能大师、职工楷模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利用各类主流新闻媒体、重要版面、时段大力宣传产业工人在连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突出贡献,同时组织先进典型举办事迹巡讲、分享等活动,推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进网络。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展现产业工人时代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营造尊重劳动和尊重产业工人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
5.加快技能人才培育。落实“英才名匠”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匠人匠心”计划,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定期开展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制度。深化“名师带高徒”活动,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为主体,集培训、鉴定、竞赛、教研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体系。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6、 搭建技能提升竞赛平台。围绕重大工程、重点产业,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活动。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创新组织方式、效能评估、成果运用、激励保障机制,形成培训、练兵、比武、晋级、表彰“五位一体”技能提升发展模式。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与国家、省、连云港市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依托紫菜产业园,搭建技能大比武平台,对获奖工人颁发证书并提供岗位选择机会。
7.健全技能评价体系。完善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构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就业培训结业考试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根据省、连云港市部署要求,开展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试点,技能高超、贡献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支持其牵头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扩大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从业人员技能评价的自主权。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评价过程和评价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
(三)实施创新激励专项行动,激发产业工人创业创新创造热情
8.推动职工科技创新。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发明专利及金点子评选活动。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制定职工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鼓励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纳入企业创新体系,在项目立项、经费安排、人员配备、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等设立职工创新类奖项,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职工创新。
9.强化技能导向激励。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制、年薪制、技能津贴等分配形式。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约定技术办法。建立优秀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一线职工疗养、工人按技能要素、创新成果和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休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建立健全以党和政府表扬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扬奖励制度,按规定对相关先进给予奖励。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模和先进代表评选中的名额比例。完善高技能人才奖补制度,及时落实对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户籍、住房、就医、子女上学等支持政策。
10.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建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在培训、带薪学习。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实施维权服务专项行动,确保产业工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1.健全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推动职工劳动报酬增长和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一线职工的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产业工人应保尽保。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产业工人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加大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在支柱产业、重点领域的推广力度,帮助职工解决因病致贫的困难。加强失业动态监测,保障失业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促进化解过剩产能转岗分流职工、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欠薪等案件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产业工人的生产安全和生命健康。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
12.完善产业工人合理有序流动保障体系。促进产业工人稳定就业,实现与企业合作共赢。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技能人才提供信息查询、人岗匹配服务,定期举办面向产业工人的专场招聘会。在支柱产业、重点领域,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发布制度。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妥善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13.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学历和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14.加大困难产业工人帮扶力度。将困难产业工人帮扶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帮扶工作联动机制,发挥政府部门、工会组织、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作用,为困难产业工人提供就业支持、创业扶持、教育帮扶、医疗救助等。建立帮扶资金保障机制,拓宽筹措渠道,为困难产业工人帮扶提供有力支撑。准确掌握困难产业工人生产生活情况,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帮助困难产业工人解困脱困。
(五)实施支撑保障专项行动,夯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基础
15.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支付监督管理举措,保障产业工人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落实加强职业教育相关制度,保障产业工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依照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规范管理,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支持工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常态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依法履行社会责任。
16.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并落实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投入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确保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职业培训提供资助和捐赠,符合规定的准予在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定期邀请连云区或连云港市专家到企业进行理论授课与技能考评。
17.创新政策研究机制。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研究列入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把相关专题纳入党校、行政学校和高等院校教学计划。学习借鉴国内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深化研究、把握规律,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推动产业工人队伍高质量发展。
(六)实施聚力共建专项行动,协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8.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格局,健全打基础、利长远的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把优秀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列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制定产业工人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纳入市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将产业工人人才主管部门作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全市人才工作总体系。
19.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产业工人的住房困难。改善产业工人集聚的各类产业园区的交通状况。为产业工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大病救助水平,畅通产业工人大病救助“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大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力度。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力度,不断提高产业工人健康体检覆盖率。推进职工心理健康“关爱工程”。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和健身设施建设,方便产业工人享受更多的文体服务。将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书屋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好各类公共服务阵地丰富产业工人文化生活、教育引导产业工人的作用。
20.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坚持党建带工建,改进工会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深化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推进产业工会建设。加大工会经费项目化补助力度,建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津贴制度,推进工会干部双向交流,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确保按规定足额配备到位。探索“互联网+”普惠服务,加强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的互联网普惠服务载体建设,建立区、街道、紫菜产业园区工会一体化网上工作平台,整合资源,逐步形成线上受理、线下办理的服务体系。深化服务产业工人的个性化平台建设,为产业工人提供暖心服务,如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困难帮扶等多项服务措施。推进紫菜产业园区、街道工会改革,研究制定产业工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建立新时代高公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
(二)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重点在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针对各地区各产业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探索总结经验,做到精准施策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对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宣传改革实施中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效,引导各类企业主动参与改革,动员产业工人积极投身改革,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