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4-1/2018-00020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决议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高公岛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7-30 |
标 题 | 关于建设高公岛街道柳河自然保护区消防管网体系项目的请示 | ||
文 号 | 连高办发〔2018〕28号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连云港市林业局、连云港市财政局于2017年11月2日(连林发〔2017〕66号、连财农〔2017〕78号)将高公岛街道柳河自然保护区消防管网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该项目经过前期项目可行性方案论证、现场勘测、工程预算等准备工作,因项目实施范围在柳河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按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要求,目前暂停项目实施。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建设高公岛街道柳河自然保护区消防管网体系项目的请示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连云港市林业局、连云港市财政局于2017年11月2日(连林发〔2017〕66号、连财农〔2017〕78号)将高公岛街道柳河自然保护区消防管网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该项目经过前期项目可行性方案论证、现场勘测、工程预算等准备工作,因项目实施范围在柳河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按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要求,目前暂停项目实施。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请示贵局,如同意在原设计地点实施,街道将立即组织开工;若不同意在保护区内实施,我们将该项目实施范围调整到柳河自然保护区外围周边,对项目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场勘测等工作,争取该项目得到实施。
当否,请示复!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