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4-1/2017-00014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高公岛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7-08-08 |
标 题 | 关于暂缓执行《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请示 | ||
文 号 | 连高办发〔2017〕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区危旧房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高公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街村相关领导进行学习,研究讨论落实举措。研究中发现,相比其他街道,我街正在执行核电炮震补偿这一特殊政策,近以来,江苏核电公司先后四次对高公岛街道居民房屋实施危房鉴定,其中2014年为全面鉴定,市土木协会已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并得到群众认可。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暂缓执行《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请示
区危旧房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接到《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高公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街村相关领导进行学习,研究讨论落实举措。研究中发现,相比其他街道,我街正在执行核电炮震补偿这一特殊政策,近以来,江苏核电公司先后四次对高公岛街道居民房屋实施危房鉴定,其中2014年为全面鉴定,市土木协会已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并得到群众认可。如果今年再次进行危房鉴定,易引起群众误解,可能引发信访问题。为此,特向区危旧房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暂缓执行《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
妥否,请批示。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