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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4-1/2023-00005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高公岛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5-29
标 题 关于调整高公岛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高办发〔202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我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对高公岛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高公岛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我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对高公岛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 长:夏 天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程广建  高公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加平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六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 峰  高公岛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 斌  高公岛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吕宏宇  高公岛街道党建办副主任

    徐晓星  高公岛街道经发和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孙成军  高公岛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 廷  高公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学敏  高公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苏海燕  高公岛街道经发和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杨保卫  高公岛供电所所长

    杨海荣  高公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惠志华  高公岛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立祥  黄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海军  柳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公岛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孙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高公岛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连云区人民政府高公岛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高公岛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接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方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落实情况;执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各部门分工

国土所:负责全街道突发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街道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险(灾)情实时核查、监测与趋势预测,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根据有关规定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国土资源局报告险(灾)情;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勘察、监测和防治。

党政办:负责牵头会同为民服务中心、国土所等部门做好险(灾)情的信息发布。

党建办:指导应急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经发办: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采购、调运等;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资金、物资支持;负责所属工业企业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负责重大救灾和应急防治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与灾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危房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的供水等公共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

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资料;协助灾区所在地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生活救助、倒塌房屋恢复重建;负责应急救灾款物的筹集、使用、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地方及时修复受损校舍,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负责协调旅游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以及灾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开展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对医院等医疗场所进行地质灾害监测,负责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灾区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工矿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生产,督促工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应及时落实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应急资金的预算安排、筹集与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民警赶赴地质灾害现场,参加抢险救灾行动;负责在情况危急时协助或依法强制组织避灾疏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治安保障等工作;打击盗窃防灾物资、破坏防灾工程设施和设备的犯罪分子;应急期间,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供电所:负责组织修复电力设施,恢复电力供应。

电信公司:负责尽快恢复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