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4-1/2020-00007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高公岛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1-02 |
标 题 | 高公岛街道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
文 号 | 连高办发〔〔2020〕〕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高公岛街道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高公岛街道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0年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连云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街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村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街道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村具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三)工作目标。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街道;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精度进一步调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全面监控;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期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全街地质灾害现状
我街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危岩崩塌及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不合理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严重,主要分布在我街道黄窝村,分布范围相对集中;在时间上,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6-9月的雨季。
三、2020 年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截至2020年1月,全街共存在滑坡、崩塌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三处:黄窝村一组夏绍惠户一处、二组张林堂户、刘连友户一处、三组金立贵户、刘正枝户一处。其中,黄窝村一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该户居民3人,险区内山体上有一悬空巨石,直接威胁坡下夏绍惠户3人及其财产安全;黄窝村二组险区曾发生过小型潜在滑坡,险区内2户居民房屋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坏;黄窝村三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2户居民10人,险区内也曾发生过小型潜在滑坡。三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受威胁人口20余人,直接受威胁财产200余万元。
四、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重点防治地区。我街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为:黄窝村隐患点,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这些地区在汛前要重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我街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区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我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份。各村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在汛期前要对各种隐患及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遇到险情要及时组织危险区居民和财产转移,避免人员伤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逐级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重要指标。要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及省市区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各村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防治经费重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与工程治理、搬迁避让、装备与管理能力建设。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各村财政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情况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和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村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内,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居民点、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要组织经常性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隐患点发展变化情况,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员,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
(四)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村要进步完善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点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或防灾明白卡。有条件的村应针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特别是要开展以受威胁群众为对象的应急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警信号和逃生路线,确保遇险时人员能有序快速撤离,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各村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村要认真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街道城建中心备案。
(五)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街道城建中心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街道城建中心与市区国土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