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4-1/2020-00005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高公岛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2-02 |
标 题 |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 ||
文 号 | 连高肺防〔2020〕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驻街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责任领导的通知》(连云肺炎防控﹝20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交通管控、社会及社区防控、农村防控、学校防控、企业防控、物资保障、新闻宣传9个专项组。现将各专项组责任领导调整如下:
林剑:农村防控组
赵泽华:预防控制组、学校防控组、医疗救治组
李倩:新闻宣传组
吴心忠: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程广建:交通管控组
郑飞:企业防控组、物资保障组
各位街道党政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同时,全力推进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的工作,抓好部署推动、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等,确保各专项组迅速行动、高效运转,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细落实落地。原《关于党政领导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连高肺防﹝2020﹞1号)文件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