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6-4/2016-0001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27 |
标 题 | 关于印发《区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区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各科室:
现将《区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区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区委办《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连区委办〔2016〕77号)文件要求,有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人社系统工作作风,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防止变异、松懈、反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带动机关作风转变。
二、重点内容
(一)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纪律涣散、工作不在状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炒股、网购、打牌、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视纪律、规章形同虚设;
2.在服务群众和执法监管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机关效能不高、效率低下;
3.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重收费轻监管,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搭便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4.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作风粗暴、吃拿卡要;
5.不思进取、学风不正、工作畏难、精神懈怠。
(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在省内公务接待中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
2.转移地点、变换名义违规吃喝,将违规吃喝地点转移至 农家乐、路边小店等场所,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吃喝,以招商引资等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3.违规报销公款吃喝费用,将开支较大的单次接待分批次报销,化零为整阶段性合并结账,将单位食堂的公务接待费用与职工餐费混在一起;
4.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2.边拿车贴边享公车现象,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3.使用车改保留车辆,审批手续不完备、使用事项不规范;
4.违规租用车辆;
5.违反规定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6.私车公养,收受、索要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加油卡等,或者以私车公用名义报销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费用。
(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邀请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收受或变相收受礼品礼金;
2.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化整为零、变相操办;
3.不按规定申报操办事项,超出申报范围违规宴请;
4.违规操办生日祝寿、乔迁履新、就业参军、升学留学、立功受奖等;
5.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用公款支付礼金或购买礼品,由单位或者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
3.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补贴;
4.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六)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存在假合署、分隔出的房间与办公室内部有暗门,或在同一个办公室内加隔断且为一个门进出;
2.腾出的超标办公用房不服从统一调配使用;
3、违规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
(七)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土特产等;
2.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
3.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八)其他方面。
重点整治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国内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
11月18日-21日:成立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按职履责。召开全局专题部署会议,及时传达区委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会议精神,自上而下统一思想认识。局机关、就业处、劳动监察、仲裁、社保中心(以下简称各下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召开部门会议,对相关要求进行再强调,做到宣传部署到位。
(二)自查自纠
11月22日-11月24日: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在作风建设、执行八项规定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挖根源、限期整改,于11月24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本部门自查自纠报告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登记表》。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切实整治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监督检查
11月28日-12月8日:局办公室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局机关、各下属单位办公场所、重要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居民小区以及会议场所等地点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查暗访,重点查上下班出勤、上班时间工作状态、接待办事群众作风、公车使用、违规公款吃喝、午间饮酒等情况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规范整改
12月9日-12月15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开展人社系统内部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对存在的制度性管理问题,采取部门负责人廉政约谈方式,推进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精神风貌,提高工作效能,改进作风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做好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当好作风建设的排头兵。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部门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此次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加强管理,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成效。
(二)注重协调沟通
局机关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与区风建设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保障监督检查中信息畅通。同时,在自查和督查过程中,要注重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严肃问责追究
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要及时完善相关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从重严肃处理。对作风建设问题查处问责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登记表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自查自纠内容 |
自查情况(有或存在的问题个数,或无) |
存在的 主要问题 |
处理情况 |
整改措施 |
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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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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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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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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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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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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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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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