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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6-4/2016-00010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6-09-09
标 题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和政策,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开发政策、措施;执行人员调配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区智力引进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开辟智力引进渠道,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拟订实施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措施;拟订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全区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拟订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4、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津贴、福利和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订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聘用制干部工作,建立完善聘用合同鉴证。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培训、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全区机关公务员管理录用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规则。贯彻执行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负责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组织或参与调解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集体上访等重大案件;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区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及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参加农村基本养老统筹人员的退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区社会保障中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构成。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立足民生为本,就业创业举措推陈出新。按照搭建平台、城乡兼顾、广开渠道、积极扶助的原则,不断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出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44场,新增就业一万人。推进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开展高校毕业生学历+技能双证试点培训,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开展紧优工种培训,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627人。完成2015年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登记率和服务率均达到100%,召开创业导师咨询会,成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6个,争取奖励资金32万元。通过政府购岗、一对一服务帮扶198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援助、再就业优惠政策等扶持政策,完成1449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补贴金额592万元。开展基层平台星级评比活动,统一基层平台管理制度,组织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业务培训、资格考试,实现基层平台规范化、一体化提升。   

  二是立足全面保障,社保服务不断完善。围绕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衔接的目标,进一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覆盖。开展百日扩面征缴、为民服务在基层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参保人员提高参保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47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征缴保费284万元,人均缴费标准超过800元。出台《连云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整合并轨,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自由转移接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数据采集及测算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打好基础。积极落实全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达100%。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四个不出村建成率及运行率均达100%。

  三是立足创新驱动,人事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围绕产业发展,科学谋划人才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全市夏季交流招聘活动、人才服务进校园等人才招引活动,帮助丰益精细化学连云港有限公司、连岛旅游公司等企业对接20余名高层次人才。成功创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充分发挥创业平台的吸纳、带动作用。完成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补助等申报工作,累计争取人才补助120余万元。完成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66人。完成2015年公务员招录、培训工作,实施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实现编制、工资、人事三库合一,按时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做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编外聘用、违规长期借调、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四类人员排查,强化组织人事纪律,建立有效管控机制。

  四是立足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扎实有效。坚持服务为先导、协调为重点、监察为手段、仲裁为保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原则,依法行政,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有效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信息采集、书面审查、薪酬调查,主动巡查用人单位242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0份。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市场秩序、服务性行业社会保险百日扩面等专项执法检查,累计为210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355万元,扩面征缴社会保险45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示范区,促进全区两网化管理提档升级。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纠纷集中排查调处,规范巩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84件,结案率100%。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定期召开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和谐企业街道指导分站、企业指导室作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全区拥有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家,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7家,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2家,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1家,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71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质量提升年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

  第二部分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401.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1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等。

  (一)收入总计 1331.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2.8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36.98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等。

  2.上级补助收入286.37万元,为就业处、社保中心、劳动监察等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2.45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社保补贴人员减少等。

  3.事业收入15.8万元,为区人社局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6.35万元,减少29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招聘费用减少。

  4.其他收入36.3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局本级、就业处取得的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6.39万元,减少100%。主要为人社局预算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1.34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就业处、劳动监察、社保心、人才中心等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9.22万元,主要为区人社局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往来款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401.98万元。包括: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创业培训、社保补贴、住房保障支出等。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2.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创业培训、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3.73万元,减少6.18%。主要原因是领取社保补贴人员减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保补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与上年相比减少6.29万元,减少0.9%。主要原因是创业和社保补贴人员减少。

  3.结余分配0.29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人社局、就业处、人才中心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6.45万元,减少95.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节约使用各项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区人社局、就业处、劳动监察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133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86万元,占75 %;上级补助收入286.37万元,占22 %;事业收入15.8万元,占2 %;其他收入36.39万元,占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140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65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999.08万元,支出总决算999.0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2万元,增长4.5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56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99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56万元,增长3.69 %。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1.3万元,支出决算为99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康复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追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为526.13万元,支出决算为5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拨款就业技能培训经费等不在年初预算内。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4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劳动保障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1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56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追加。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6.13 万元,支出决算为5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领取社保补贴人员减少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9.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8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76%;公务接待费支出6.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0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劳动就业和劳动监察,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辆。

  2.公务接待费6.5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6.5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的调研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502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的调研等。

  区人社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

  区人社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省、市业务培训等,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个,组织培训1000人次。主要为培训社会保障政策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3-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的是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的是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