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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6-4/2015-00003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5-02-16
标 题 关于许美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 号 连区人社〔2015〕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许美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连区组干字〔2015〕7号文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许美华同志任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

  孙芃芃同志任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副主任。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