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6-4/2015-0000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5-11-26 |
标 题 | 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现将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5〕23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办要求
1、掌握好参保时间,安排好参保进度。今年的参保工作从9月1日开始,10月30日全部结束,请各校、园严格遵照文件中参保流程要求推进,尽早完成,并预留一定时间进行信息核对。
2、准确采集参保学生信息,及时录入申报系统。通过《居民医保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参保学生信息时须与学生户籍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参保学生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对申报系统中原有学生信息有异议的,及时与区社保中心联系,进行核查,避免因信息采集错误影响学生待遇的正常享受。
二、培训计划
鉴于区内各校、园经办人员变动较大,将于近期组织相关负责老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知识及学生网上申报系统的常用操作进行专项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在往年经办中出现的政策及系统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请各位经办老师进行梳理并于培训班开展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至连云区社会保障中心,由社保中心汇总后在培训班时统一解释作答。
联系人:赵欣冉联系电话:82234630(传真)
电子邮箱:lyqsbzx@163.com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区教育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