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6-4/2023-00008 | 分 类 |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批复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18 |
标 题 | 关于同意建华建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人社〔2023〕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同意建华建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建华建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生产车间普工、保安和后勤人员。(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采购员、司机。上述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