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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6-4/2020-00007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通知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8-07
标 题 关于同意连云港久和混凝土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文 号 连区人社〔2020〕6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连云港久和混凝土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连云港久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岗位包括:搅拌车驾驶员、泵车工、铲车工、试验员、机台操作工、生产调度员、汽修工、机修工、辅助工、司磅员、销售员、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岗位实行的有效期限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