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6-4/2014-00015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4-08-19 |
标 题 | 连云区关于开展夏季高温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 ||
文 号 | 连区人社〔2014〕5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关于开展夏季高温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高温期间劳动者身心健康,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区人社局将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5日开展夏季高温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全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区域内加工制造、服装、餐饮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相关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近期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经营方式或规模重大调整、关停并转、异地搬迁等情况,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以及2013年度书面审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要进行逐一检查。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高温津贴支付情况、高温天气作业工作之间及其他遵守工时规定情况。
三、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指导服务阶段(8月18日至8月22日)。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市场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集中进行宣传,广泛普及劳动合同新法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提供的一号、一网、一窗维权渠道,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8月25日至8月29日)。执法检查阶段依据此次专项检查的单位范围,原则上对所有工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建筑施工类企业实施全面检查,由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依据专项行动的内容确定;检查方式为逐户查阅用工资料、填写专项行动表格、询问劳动者、询问单位负责人、制作调查笔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或调查询问书等。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发现企业存在每天加班加点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加点超过36小时、每周不能保证休息一天、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特殊工时,以及不依法建立考勤制度、拖欠克扣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立案调查,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加班加点情节严重或造成职工健康损害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发现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奖金的,要及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不依法建立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以及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夜班劳动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查处纠正;对造成损害女职工、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等危害后果的,要从重从快惩处。要高度重视顶岗实习学生和暑期打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名为提供实习和勤工助学岗位,实为招工用工、特别是招收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其中存在使用童工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予以严厉处罚。对前一阶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中存在违法行为或矛盾隐患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按照专项检查要求,上报前阶段的工作总结和相关的数据统计等材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归纳和总结,并提出对策措施和整改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检查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并分组实施检查(分组见附件2),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
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检查力度
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方便劳动者举报投诉,强化机构间异地协作,有效提升举报投诉受理及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及时立案,依法调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