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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6-4/2013-0000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3-03-25
标 题 关于开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文 号 连区人社〔2013〕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84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连人社发[2013]93号)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25日到6月20日期间,全面检查我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其派遣使用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依法整顿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自设的劳务派遣机构;按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指导规范劳务派遣和使用劳务派遣行为,纠正和查处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劳务派遣用工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市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法有序的劳务派遣市场新秩序。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对象是全区所有劳务派遣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检查对跨地区派遣和派遣劳动者100人以上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10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对我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1、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劳动合同期限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随意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克扣和拖欠用工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以异地参保等方式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情况等。2、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和规模情况,执行工作时间等国家劳动标准情况,依法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加班工资情况,落实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以及通过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责任的情况等。3、其他与劳务派遣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是否将劳务派遣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是否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派遣劳动者等。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服务阶段(3月25日至4月1日)

一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多种方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此次专项检查的要求和内容。二是通过联系各有关单位的劳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和区人社局主要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座谈会的形式共同探讨我区劳务派遣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注意事项。计划分别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各开展一次座谈会。主要是宣传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查找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讨用工单位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引导用工单位主动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二)用人单位自查阶段(4月2日至4月18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专项行动的内容要求,结合市、区人社部门在宣传服务阶段中提出的意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自行予以纠正。

(三)执法检查阶段(4月19日至6月4日)

执法检查阶段依据此次专项行动的单位范围,确定43个单位作为被检查对象,由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依据专项行动的内容确定;检查方式为逐户查阅用工资料、填写专项行动表格、询问劳动者或者单位负责人、制作调查笔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或调查询问书等。

(四)总结整改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

对前一阶段开展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效果到位。成立连云区开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检查组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1),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

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及时高效地处理;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的各类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积极应对各方关注,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将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网格管理的重点对象,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

(四)及时汇总分析

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数据,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