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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6-4/2014-0001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 发文日期 2014-07-16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人社〔2014〕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局各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结合人社部门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及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完成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率和接受服务率两个100%、开发100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等考核指标。实现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升。

  二、具体举措

  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失业援助计划、能力提升计划和就业储备计划五个计划,做实做细各项服务举措,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信息调查摸底。(时间7-8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

  (1)连云籍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摸底。首先,通过市人才中心与市招生办公室沟通,获取2011年录取本科批次考生信息及2012年录取专科批次考生信息。初步掌握我区生源基本情况。其次,10月份通过市人才中心获取全省高校连云港籍(连云区)毕业生基本信息。最后,将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比对修正,最终掌握较为准确的我区生源情况。

  (2)岗位需求信息调查。7月份,下发需求信息调查通知,面向全区各类用人单位(机关、事业、村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开展需求信息调查。8月底,将收集的需求信息分类汇总整理。

  2、供求信息对接。(时间:9-10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

  (1)以市人才中心为平台,加强与重点高校信息对接交流。将征集到的岗位需求信息以及我区区情和人才政策通过各高校向毕业生宣传,使更多的毕业生了解我区,选择到我区就业创业。

  (2)加强与用人单位信息对接交流。将征集到的生源信息通过网站、走访等渠道向我区重点单位宣传对接,使用人单位能有更多的人才资源可供选择引进。

  3、促进供需交流。(7-12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

  (1)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全市20147月份举办的夏季人才交流大会,以2014届高校毕业生为服务重点,促进供需交流对接。

  (2)参加市招聘团,针对2015年毕业生和考研未录取的优秀毕业生,赴国内重点高校开展招聘活动。

  (3)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全市20152月份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利用寒假的时机,为应届毕业生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

  (4)201410月至20154月,积极参加市局联合本地高校组织的送岗位进校园专场招聘活动,促进在连高校毕业生就业。

  (5)区人力资源市场及所属网站在组织好日常招聘活动的同时,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要增开分区域、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确保每季度都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举办。设立高校毕业生洽谈专区,每年至少举办2场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专场。

  4、开展统计分析。(时间:2015年6-7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

  开展就业情况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验证各项服务举措的实效性。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

  1、落实创业政策(7-12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人才服务中心)

  (1)印制宣传手册。6月份,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并汇编成册,利用各类招聘活动、就业指导活动发放给有需要的毕业生。

  (2)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助贷基金。按市局要求落实助贷政策。

  2、调查统计创业意愿(6-9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1)6-7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了解创业意愿,并汇总成册。

  (2)7-9月份,依托街道、社区(村)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将高校毕业生创业意愿情况纳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调查,掌握创业服务群体。

  3、建设完善创业服务机构(6-12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1)进一步完善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职能,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咨询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及后续的跟踪扶持服务。

  (2)6月份,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大港办学点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

  (3)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信息、就业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展示,组织创业培训。

  4、完善创业孵化载体。(6-12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1)落实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相关政策。

  5、开展各项创业服务。(2014年6 -20156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1)20146月份,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大港办学点,举办连云港市大学生创业大讲堂,邀请我市创业领军人物、创业方面的专家学者现场与大学生开展创业互动。

  (2)在高校开办创业培训班。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大港办学点举办创业培训,并落实创业培训补贴。20145-7月份,计划举办4期创业培训班,培训100名高校毕业生。

  (3)开展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20146月在高校设立展位,宣传我区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创业优惠政策。

  (4)积极配合市就业管理处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

  6、创业成功率统计分析。(时间:2014年12月、20156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情况、创业扶持情况、创业政策享受情况、创业后取得成功情况等开展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验证各项创业服务举措的实效性。

  (三)高校毕业生失业援助计划

  1、掌握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情况(7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与市人社局做好信息对接,掌握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

  2、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7-10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1)7月份,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分解到街道、社区(村)基层平台;

  (2)8-9月份,组织基层平台开展实名调查登记,做到一人不漏,上门入户,数据准确;

  (3)10月份,将实名调查登记信息统一录入全省统一的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率100%

  3、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7-12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人才中心)

  (1)对有就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推荐岗位信息;

  (2)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为用工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牵线搭桥,推荐就业;

  (3)对有职业技能培训愿望的,推荐培训机构参加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并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掌握一技之长。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7-12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根据《江苏省就业失业管理暂行办法》,对有就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失业登记,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档案代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公共就业扶持政策。

  5、开展统计分析。(明年7月份前,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情况、失业登记情况、就业创业服务情况、援助后就业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等开展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验证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援助措施的实效性。

  (四)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计划

  1、建设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时间:6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大港办学点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信息、就业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展示。

  2、开展岗前培训。(时间:9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

  将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集中起来,统一开展岗前培训。同时,与重点单位合作,共同做好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提升毕业生的职业能力。

  3、开展技能培训和鉴定。(时间:12月份,责任处室:劳动就业管理处)

  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为参加培训、鉴定的高校毕业生落实有关费用减免、补贴政策。

  4、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时间:全年,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

  (1)利用东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电子屏,播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宣传片,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各类求职人员观看,在东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开设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展示专区,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主动就业、自主创业。

  (2)201411月份至20156月份,利用人社局长校园行、送政策、送指导进校园等活动,邀请就业指导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经理、基层就业创业代表等对象走进校园,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帮助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储备计划

  1、执行市就业储备实施办法。(时间:7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

  落实好市级毕业生就业储备制度。

  2、组织开展就业见习进行储备。(时间:全年,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

  加强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对就业见习工作考核力度,开发100个就业见习岗位,力争建设1家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3、执行配合市局做好吸纳优秀毕业生和我市籍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储备。(时间:2014年8月份至20157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市局要求,组织招募活动,择优储备毕业生。对就业困难人员,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对硕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及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组织进行岗位挂职储备。

   4、执行配合市局做好储备效果评估。(时间:2015年7月份,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

  对储备后的留用情况进行评估,重点统计分析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的留用情况。结合储备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反馈对储备制度进行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社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集中各方力量,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

  (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完成时间:8月份)

  (二)加大监督考核。

  将各项任务分解到街道,加大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街道、各部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直接与年底考核成绩挂钩。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完成时间:6月份)

  (三)加强舆论宣传。

  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就业工作。对涉及到毕业生的有关政策、举措、工作动态等要积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连云港日报》专版、电视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的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召开各类企业座谈会5场。宣传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向企业推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兑现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责任处室: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各有关科室、各街道。完成时间: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