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6-4/2014-00010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4-06-25 |
标 题 |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 ||
文 号 | 连区人社〔2014〕4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区劳动用工领域青少年维权,有效维护青少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定于2014年6月至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效实施。
我区成立了由区人社局牵头的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副局长王勇同志任组长,劳动监察、劳动关系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确保连云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深化指导服务,增设青少年维权通道。
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青少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印制《劳动合同法百题问答》、《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须知》等宣传材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由多部门组成的大型广场咨询、深入企业用工现场宣传等方式对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届时可邀请公安、司法、文化等部门参与,为共同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另外接待服务窗口增设青少年维权专门窗口,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投诉或者举报进行优先登记和查处。明确专人负责,定岗、定期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投诉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书面台账备案。
三、开展日常巡查,从源头治理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巡查
1、巡查时间:6月20日至7月31日。
2、巡查范围:以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
3、巡查内容及要求:以巡查单位的用工情况登记表,填写相关检查表格,抽查单位职工等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查处单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4、巡查人员:张素芹、李倩、陆婵。
(二)开展规范青少年职工权益保障专项巡查
1、巡查时间:6月20日至7月31日
2、巡查范围:以开发区、板桥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生产型用人单位为主。
3、巡查内容:用人单位与青少年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等内容。
4、巡查人员:黄青、李迎娣、张骁。
四、开展企业违法行为专项查处活动,有效保障青少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成立由赵冰、张艺萍、王文娟等监察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日常巡查小组发现的疑难案件进行跟进查处,对重大案件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