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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6-4/2013-0000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3-07-04
标 题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人社〔2013〕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以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至8月1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目标和重点

  (一)专项检查的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密集型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监管,促进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新法新规)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促进用工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遏制劳动用工及劳务派遣领域的违法侵权行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

创新指导服务举措,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有效遏制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加点、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侵害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我区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促进诚实守信、劳资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

二、专项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纺织服装等加工制造企业、住宿餐饮企业,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对近期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经营方式或规模重大调整、关停并转、异地搬迁等情况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是: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2、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3、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1、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设立;2、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是否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3、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情况;4、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的执行情况;5、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的情况以及有关单位遵守其他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指导服务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

  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市场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集中进行宣传,广泛普及劳动合同新法新规、《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提供的一号、一网维权渠道,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执法检查阶段(7月6日至8月6日)

执法检查阶段依据此次专项检查的单位范围,确定50个单位作为被检查对象,由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依据专项行动的内容确定;检查方式为逐户查阅用工资料、填写专项行动表格、询问劳动者或者单位负责人、制作调查笔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或调查询问书等。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对前一阶段劳务派遣专项检查中存在违法行为或矛盾隐患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

  (三)分析总结阶段(8月7日至8月9日)

  按照专项检查要求,上报前阶段的工作总结和相关的数据统计等材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归纳和总结,并提出对策措施和整改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检查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定检查组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1),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

  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及时高效地处理;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的各类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积极应对各方关注,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将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网格管理的重点对象,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

  (四)及时汇总分析

  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数据,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