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6-4/2024-00007 | 分 类 |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批复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5 |
标 题 | 关于同意连云港茂通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同意连云港茂通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连云港茂通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岗位为:后勤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9月15日—2025年9月14日,综合计算周期为年。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