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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6-4/2020-00006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告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0
标 题 连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公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公告

根据省、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会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课工作方案》(连肺炎学校防控〔2020〕22号)文件精神,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连云区疾控中心组建审核验收组,对自主申请恢复线下培训的有证有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经评估,确认连云区4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符合复工复课条件,准予2020年5月22日起复工复课。

对于允许复工复课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复工复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复课后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做好健康检查、每日消毒、人员管控等全流程常态防控工作。

其他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

附件:准许复工复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准许复工复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1

连云港航海职业技术学校

2

连云港市山樱职业培训学校

3

连云港市连云区好育林职业培训学校

4

连云港市连云区好苏嫂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