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3-X/2026-00015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19 |
| 标 题 |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国市监竞争规〔2026〕1号)等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和个人,须自动申请备案。
(二)新增备案。公告发布后新从事殡葬服务的中介组织及个人,应自开展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备案。终止服务的,应在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现场填写);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5.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见附件1)。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四、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连云区民政局,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经信息核验后完成备案登记管理,并将备案情况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在官网、殡葬服务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公开。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人民政府一楼A119办公室
联系人员:王永明
咨询电话:0518-82309471
附件:1.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2.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3.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