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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3-X/2026-00015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公告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5-19
标 题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国市监竞争规〔2026〕1号)等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和个人,须自动申请备案。

(二)新增备案。公告发布后新从事殡葬服务的中介组织及个人,应自开展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备案。终止服务的,应在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现场填写);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5.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见附件1)。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四、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连云区民政局,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经信息核验后完成备案登记管理,并将备案情况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在官网、殡葬服务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公开。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人民政府一楼A119办公室

联系人员:王永明

咨询电话:0518-82309471


附件:1.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2.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3.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