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3-X/2016-00027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6 |
标 题 | 关于发放2016年3月份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由区民政局、财政局通过一折通直接以个人存折的方式进行物价补贴的发放。附:连云区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表各街道民政办:为了切实解决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下拨市区2016年3月份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连民财〔2016〕16号、连财社〔2016〕30号),决定对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含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3月份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2016年3月城乡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发放2016年3月份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的通知
各街道民政办:
为了切实解决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下拨市区2016年3月份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连民财〔2016〕16号、连财社〔2016〕30号),决定对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含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3月份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2016年3月城乡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由区民政局、财政局通过一折通直接以个人存折的方式进行物价补贴的发放。
附:连云区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表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