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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3-X/2017-0000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3-24
标 题 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民[2017] 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掌握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街道、天河公墓将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于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殡葬改革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民政部的九部门《关于推进节地生态葬的指导意见》,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推介殡葬新政策、新做法和新经验,宣传先进模范事迹。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天河公墓: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掌握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的特点,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确保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协调配合公安、消防、交管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充分认识优质服务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四、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法,选择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防止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

  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殡葬改革。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殡葬改革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民政部的九部门《关于推进节地生态葬的指导意见》,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推介殡葬新政策、新做法和新经验,宣传先进模范事迹。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殡葬服务项目,合理消费。

    各街道、天河公墓将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于 4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