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3-X/2016-00020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20 |
标 题 | 区民政局关于成立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6〕28号)文件要求,成立区民政局关于成立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健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赵毅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唐雪莉 区民政局副局长 胡艳秋 区纪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蒋德煜 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程吉柱 区民政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叶 娜 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春燕 区社会福利院副院长 高 舒 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艳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吉柱同志兼任副主任。 | ||
时 效 | 有效 |
区民政局关于成立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6〕28号)文件要求,成立区民政局关于成立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健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赵毅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唐雪莉 区民政局副局长
胡艳秋 区纪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蒋德煜 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程吉柱 区民政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叶 娜 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春燕 区社会福利院副院长
高 舒 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艳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吉柱同志兼任副主任。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