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区民政局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23-X/2016-00006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连云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1-20
标 题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各养老服务机构:

  极寒天气来临,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安全过冬,现就进一步抓好养老服务机构冬季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要立即行动起来,建立联合排查和督导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社会散居城市三无老人,要安排村(居)人员上门探视,查看居住房屋、取暖器材、衣物是否齐全,确保严寒中的温暖。对孤儿、未成年人保护对象等,要安排人员进行一次走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务必在严寒来临之际,将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养老服务机构要对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压力容器及水、电、气、暖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以及防火、防盗、防冻、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突出抓好防煤气中毒,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人员集中使用煤炉取暖的活动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做好房间通风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炉、电炉取暖。严禁卧床吸烟、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设备。严禁使用明火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做好入住老人极寒天气的保暖工作,不能自理老人要安排专人看护,严禁出现无人照看问题发生。加强精神关爱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安排专人做好思想工作。要做好养老机构防滑工作,避免滑倒、摔伤等事故发生。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要签订整改责任书,机构负责人要与内部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于各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资格。

  附件: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2016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