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3-X/2018-00051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23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 ||
文 号 | 连区民〔2018〕104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区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区性社会组织: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的通知
区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1. 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 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 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3. 评估调查表;
4.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含正、反面)
5. 评估需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对应自评表提供材料)。
三、相关事项
1. 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请从“连云港市民政局”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2.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
3. 请按照装订要求装订。
4. 联系方式:(注:报区民政局,电话:0518-82309472)
地 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区政府A区115室
连云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