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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3-X/2018-00051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1-23
标 题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文 号 连区民〔2018〕104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区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区性社会组织: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民政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1. 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 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 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3. 评估调查表;

4.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含正、反面)

5. 评估需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对应自评表提供材料)

三、相关事项

1. 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请从连云港市民政局”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2.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215日。

3. 请按照装订要求装订

4. 联系方式:(注:报民政局,电话:0518-82309472

地  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区政府A区115室

 

 

                       连云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