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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3-X/2025-00029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 公告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12-22
标 题 连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连云港市连云区前三岛海钓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23、2022、202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连云港市连云区前三岛海钓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连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机关地址:连云区龙门路96号     邮编:222042

联系电话:0518-82303020

特此公告。



连云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