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3-X/2025-00027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19 |
| 标 题 | 连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连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经调查,连云港市连云区雅韵舞蹈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未按规定接受2023、2022、2021年度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连云港市连云区雅韵舞蹈艺术教育培训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连云区龙门路96号 邮编:222042
联系电话:0518-82303020
特此公告。
连云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