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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3-X/2022-00003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 批复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1-04
标 题 关于同意注销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民〔202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注销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批复

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

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篮球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乒乓球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体育总会、连云区连云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体育舞蹈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羽毛球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体育总会申请注销材料已收悉。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我局审查,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0号)第四章规定,同意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