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3-X/2022-00003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 批复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04 |
标 题 | 关于同意注销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民〔2022〕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同意注销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批复
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
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篮球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乒乓球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连云区宿城街道体育总会、连云区连云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体育舞蹈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羽毛球协会、连云区连云街道体育总会申请注销材料已收悉。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我局审查,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0号)第四章规定,同意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