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民生公益>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索 引 号 01425823-X/2020-00016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 批复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4-16
标 题 关于同意成立连云港市连云区景城名郡幼儿园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民〔2020〕48 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成立连云港市连云区景城名郡幼儿园的批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景城名郡幼儿园筹备组:

你组关于成立连云港市连云区景城名郡幼儿园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我局审查了筹备组所提供的章程草案等相关材料,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组织机构等符合相关要求。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我局同意成立连云港市连云区景城名郡幼儿园。

连云港市连云区景城名郡幼儿园登记成立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

特此批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