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44-0/2018-00029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连云街道办 | 发文日期 | 2018-07-20 |
标 题 | 关于建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连街道办〔2018〕3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街道办〔2018〕38号关于建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社区居委会,机关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为加强对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连云街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结合连云街道实际情况,经研究,建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建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连街道办〔2018〕38号
关于建立连云街道
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为加强对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连云街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结合连云街道实际情况,经研究,建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研究拟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适时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督导推进连云街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连云街道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事项。
二、成员单位
街道主任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分管民政领导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由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管办、综治办、卫计办、工青妇、残联、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胜利社区等20个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街道民政办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街道办事处研究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办,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民政办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人员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常务召集人主持。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在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五、成员名单
负责人:金 锐 街道办事处主任
召集人:徐继富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张洪飞 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副主任
孟宪东 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
程学梅 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主任、残联理事长
张华南 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宋雅华 街道办事处城管办负责人
董晓萍 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燕 街道办事处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妇联主席
曹友标 陶庵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维福 连云派出所所长
程洪筠 陶庵派出所所长
吴晓华 胜利社区党委书记
胡月梅 临海社区党委书记
孙 红 荷花社区党委书记
董沂明 陶庵社区党委书记
王 芹 砚航社区党委书记
杨 琴 桃林社区党支部书记
程彩娣 庙岭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 芹 云台社区党支部书记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办,徐继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李欣忆 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科员
董 惠 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副所长
相恒阳 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科员
曹 珍 街道办事处残联办事员
李传仁 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办事员
温晶晶 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办事员
谭道灵 街道办事处城建中心科员
李 想 街道办事处卫计办办事员
鲍 瀛 街道团工委副书记
葛新玲 陶庵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维福 连云派出所所长
程洪筠 陶庵派出所所长
张婷婷 胜利社区工作人员
徐 晶 临海社区副主任
赵利芹 云台社区副主任
周彦含 荷花社区工作人员
顾 陶 桃林社区副主任
王宽荣 庙岭社区工作人员
李 丹 陶庵社区主任
董洪杉 砚航社区副主任
连云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