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连云街道办事处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44-0/2018-00005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连云区连云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8-04-17
标 题 连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 号 连街道办〔2018〕1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街道办〔2018〕13号连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社区、部门及有关单位:为保障连云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连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时 效 有效

连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连街道办〔201813

 

连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各社区、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连云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连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附件:连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连云街道办事处

2018417

连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连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连云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连云办事处地质灾害现,制定本方案。

一、办事处地质灾害现状及2017年地质灾害概况

  连云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办事处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69月的雨季。

  2017年,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群专结合的监测预防工作。期间未发生因山体崩塌引发责任死亡事件,确保了所有受监测隐患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连云街道办事处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一处位于云台山隧道北出口两侧,重点为西侧(100米处、150米处、200米处)及磨刀塘段,主要为修路形成的陡坡,斜交坡,坡高10-25m。几处都曾发生过坍塌现象,危及路上行人与车辆安全。目前该处隐患点已纳入2018年治理任务。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电力、建设、农林、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监测预警

  为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的演变过程,正确分析判断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及时作出临灾预警,加强监测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是防范地质灾害的最有效途径。针对办事处的地质灾害特点,只有发动群众,建立起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才能及时发现险情,及时作出预报,及时撤离出人员,使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对形成的不稳定危险体,采取爆破排除法,然后在进行人工或机械清理不稳定危石,建安全隔离墙,墙体结构要牢固。

3、搬迁避让

  对于稳定性差、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因为治理起来难度大、费用高,所以只能实行搬迁避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严格执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办事处已编制并下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二是落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防、抢、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五)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各有关部门应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相关行为活动。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勘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国土、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连云街道办事处

2018 4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