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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4-0/2016-00080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连云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6-09-22
标 题 连云街道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 号 连街道办〔2016〕6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稳定,食物中毒应由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在24小时之内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维护正常的秩序。邱心远陈德宪谭宝成
时 效 有效

连云街道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规范我街道突发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共建设、康事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和职责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东   连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陶  磊   连云街道市场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李  响   连云街道市场管理分局副局长

  谭宝成   街道办事处安监所所长

  任  远   陶庵派出所所长

  陈德宪   连云派出所所长

  夏新家   陶庵小学校长

  翟新梅   庙岭小学校长

  张士军   荷花小学校长、临海路小学校长

  邱心远   连云中学校长

  曹友标   陶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

  孙龙明   连云街道城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华南   连云街道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响同志兼任,电话0518-82336687。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获悉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助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原因进行调查,并立即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2)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3)统一组织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配合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立即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如有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稳定,食物中毒应由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在24小时之内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维护正常的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的食品,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

  5、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急性中毒后2-4小时,病人可呈现脑水肿,24-48小时达高峰。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调查。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连云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