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44-0/2015-00091 | 分 类 | 卫生、体育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连云街道办 | 发文日期 | 2015-09-08 |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街道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街道办〔2015〕49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街道关工委:负责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力度,落实学校的法律职责,保证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政策,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街道劳动保障所:落实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就业保护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经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各成员单位职责。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连云街道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及街道相关部门:
为加强连云街道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办事处成立了以李旻主任为组长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连街道办[2015]48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办。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经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各成员单位职责。现通知如下:
街道文明办:负责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发动文明单位的力量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
街道综治办:负责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对工作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或者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地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视情给予综治警示、一票否决,并进行重点整改;指导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配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及群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
街道编办:负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街道经贸办:参与编制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有关设施及资产投入计划,负责争取上级发改委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街道关工委:负责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力度,落实学校的法律职责,保证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信息通报制度;实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建立残疾少年儿童、随迁人员子女等社会弱势群体入学的绿色通道;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程;配合救助机构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开展救助相关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解救未成年人,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并视情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依法查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操纵、胁迫、诱骗、唆使、利用未成年人以乞讨、猥亵、残害、暴力惩罚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对当事人予以劝诫、制止、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制定相关源头措施,预防类似案件发生;将受侵害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视情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接受救助。
街道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制定本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发展方案的实施,定期通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情况;每年组织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会议;协助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以困境未成年人为重点保障对象的、覆盖全体未成年人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救助服务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信息化建设,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提供信息化服务。
街道司法所:负责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便利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
街道财政所: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资金保障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通过多渠道支持救助机构建设;积极协助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街道劳动保障所:落实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就业保护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落实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政策,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将符合困境未成年人纳入相关基本医疗保险。
街道城管办:协助民政部门负责街面流浪乞讨或以卖艺等方式变相乞讨未成年人的疏导、劝离工作,并告知、引导、护送至救助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疾病的未成年人,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现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协助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街道卫计办:负责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困境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救治,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及时解决;加强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提供全街人口相关基础信息。
街道法制办: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有关救助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有关救助管理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救助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街道妇联:负责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计划,帮助其家庭提升家庭抚育和教育能力;指导基层妇联参与排查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信息,发动女性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儿童工作和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建立街道留守儿童爱心妈妈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促进其健康成长。
街道残联:开展残疾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教育等工作;将残疾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扶残助残资助范围,依法保护未成年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并给予政策支持。
街道团工委:组织动员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机制;组织志愿者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志愿服务,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提供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
连云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