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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4-0/2015-00012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连云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5-05-09
标 题 关于原区招待所退休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连街道办〔2012〕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自2010年以来,原区招待所退休职工到市、区相关部门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兑现问题。移交时有在职职工19名,退休人员8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身份为事业人员。三、现状和困难二、采取
时 效 有效

关于原区招待所退休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的报告

区委办、区政府办:

  自2010年以来,原区招待所退休职工到市、区相关部门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兑现问题。经过我街深入调查研究,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连区政发[1995] 81号文件精神,原连云区招待所由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995年8月4日移交给当时的连云港镇人民政府管理,移交后单位性质、编制、人员性质均不变。移交时有在职职工19名,退休人员8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身份为事业人员。到目前为止,区招现有退休职工16人(其中移交前退休6人),未退休5人。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处发放80%,街道办事处发放20%,其中移交前已退休6人的地方生活补贴一直由区政府办和办事处共同负担,未退休人员已下岗,无生活费。自2010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这16位原区招待所退休职工曾多次上访,要求按照最新执行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并补足自2010年1月以来的绩效工资。

  二、采取措施

  2011年11月,经区政府和连云街道共同协调,区政府和连云街道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新工资标准,已经共同支付了2011年11月和12月这两个月的工资。

  三、现状和困难

  目前,除了按最新工资标准支付了2011年11月和12月的工资外,这16位原区招待所退休职工其余的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尚未实施。一方面,由于全区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发工作并没有完成,我街事业单位员工的绩效工资补发也尚未开始。另一方面,按目前退休工资标准,扣除由养老保险处按原标准发放的工资后,区招退休职工每月还需增加工资经费约3万元,退休人员按到2011年10月份计算,共需补发工资636300元。按连云街道的经济状况是无力承担,曾于2011年11月29日向区政府请示解决区招退休人员工资经费补助(连街道办[2011]84号),目前,该项经费补助尚在协调中。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