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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3-00078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2-08
标 题 关于成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构建连云街道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社会救助无盲区的目标。根据《关于加快构建全市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连民〔202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

为构建连云街道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社会救助无盲区的目标。根据《关于加快构建全市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连民〔202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穆家广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程学梅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残联理事长

    鲍 瀛  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张 丽  胜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芹  临海社区党委书记

    李 芹  云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孙 红  荷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储 旭  庙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 琴  桃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丹  陶庵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晓华  砚航社区党委书记

    孙 杨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穆家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学梅、鲍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各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发现小组开展主动发现、预警工作,及时收集、核查相关信息,组织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施救。对本级能够完成的救助内容,由本级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实施救助。对本级不能完成的,及时推送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并跟踪救助工作落实情况。



连云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