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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18-00026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发文日期 2018-08-15
标 题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尊敬的张立祥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协调疏通东连岛东北侧部分养殖海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高公岛企业总公司396.6公顷养殖用海,是合法的养殖海域,涉及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立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疏通东连岛东北侧部分养殖海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高公岛企业总公司396.6公顷养殖用海,是合法的养殖海域,涉及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针对您提出的该海域被连岛渔民强行占为渔船通道,并多次将在该证内合法养殖的紫菜工具恶意破坏的情况,20186月下旬我局将协调并配合市海洋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公安、边防等单位加强该海域的巡航检查,对非法侵占海域及破坏合法养殖设施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海上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