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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18-00022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发文日期 2018-08-15
标 题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尊敬的周瑞荣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蓝色海湾生态工程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连云新城蓝色海湾项目拟建位置位于连云新城防潮大堤东北及临洪河口以东水域。新建防波挡沙堤总长9370米,形成海域面积14.18平方公里,规划布置阳光沙滩、生态绿岛、湿地公园等项目,形成水清、岸绿景观内湾。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周瑞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蓝色海湾生态工程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连云新城蓝色海湾项目拟建位置位于连云新城防潮大堤东北及临洪河口以东水域。新建防波挡沙堤总长9370,形成海域面积14.18平方公里,规划布置阳光沙滩、生态绿岛、湿地公园等项目,形成水清、岸绿景观内湾。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是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工程的前提和基础,将建设东、西两道兼具人工鱼礁和防波挡沙功能的环抱式浅堤,为湾内人工沙滩建设、岸线整治、生态修复提供基础条件。

我局非常认同您提出的推进连云新城蓝色海湾生态建设的建议,也将积极配合省、市层面做好相关的海洋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创新连云新城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的报批思路。同时配合市级层面将临洪河口湿地和蓝色海湾统筹考虑、整体规划,争取列入国家、省蓝色海湾工程实施计划内,并协助将连云新城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申报为国家或省级的海岸带整治及修复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该项目建设。

同时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拟占用赣榆行光浅海水域养殖专业合作社、连云区西墅村村民委员会、连云港市达盛水产公司等用海区域。为此,我局多次邀请金海公司和涉及养殖用海人进行会谈,初步协商补偿标准和范围,说服各养殖用海人支持该工程建设,按照程序及时调整周边养殖海域,服务该工程用海审批。目前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用海项目已于5月下旬取得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并于62日正式开工。下步在区委区政府成立的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用海保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完成种苗、相关养殖设施补偿费的评估计算后,按时推进涉及养殖用海的征用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