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8-7/2015-00023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5-06-24 |
标 题 | 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顾保家、陈宝芹、王华英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连云区海域之争、生产秩序混乱整治事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区海渔局将加强海域管理,加强对海上渔船非法作业生产的管理,重视与边防、海警部门等协调沟通,对于海上的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能在边防和海警,如海上发生类似问题,提醒渔民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案。另外,区渔政船、海监艇将定期、不定期地对矛盾、焦点比较多的区域进行巡查,尽可能减少相关矛盾的发生。
区海渔局继续加强禁用渔具的清理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区海渔局在高公岛渔港、连岛渔港等重点海域,先后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共计清理禁用网具500张,下一步,区局将加强海上禁用网具清理力度,坚决取缔各类禁用渔具,维护渔区社会稳定。
目前,全省各沿海县区三无船只情况较为普遍,对此,省政府、市政府召开海上涉渔三无渔船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三无渔船清理整治工作,近期,区海渔局已经摸清全区范围内三无船只现状,针对2011年纳入乡镇管理的脱管渔船,采用重新纳入管理的政策。区海渔局加大对三无船只的查处和清理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切实维护海上正常的生产秩序。
下一步,区局将根据海上实际情况,根据法定的职责,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化解海上矛盾纠纷,防止不必要事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保障社会稳定。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6月24日